小六女生舉報同學出貓反被要求公開道歉 母親代女控訴:對方是家教會長兒子
發布時間: 2019/04/01 12:31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31
見到有同學出貓,好應該挺身而出舉報,但對方若果是有勢力人士,或會令自己惹上麻煩!台北有兩名小六女生早前於考試時,見到一名男同學多次起身偷看別人答案,便向班主任指控他出貓,豈料老師知道男生是家教會會長的兒子,不想把事情鬧大,竟叫女生向男生公開道歉。
據台灣《東森新聞》報道,該名出貓男生在考試時,趁老師不為意多次起身偷看同學試卷,當時很多同學也看到,之後男生的成績突飛猛進。女生小蘭(化名)與女同學看不過眼,一星期後決定向班主任舉報。班主任聞言竟說︰「太晚了,以後要早點說。」更要求她們跟出貓的男生道歉。
兩名女生感到相當委屈,但仍有私下向男生道歉。男生對於被舉報深深不忿,數天後他的姊姊竟然闖進校園找女生質問,嚇得她們躲進廁所,直至男同學的姊姊離開。
當日,男生的家教會會長媽媽更要求女生在課堂上作公開道歉,令女生飽受委屈,「我無做錯事為什麼要道歉?」其他同學看不過眼,出面指證該男同學有出貓,但老師仍沒有處分。
男生自此態度囂張,更對舉報他的女生以言語欺凌。小蘭因怕事不敢向媽媽說,只把事情始末告訴哥哥,哥哥再轉告媽媽。
媽媽隨即致電男生的家教會會長媽媽,但對方態度極差,還要求到學校談判。談判期間,有老師在場偏幫家教會會長媽媽,更滿口歪理︰
言語欺凌要天天講才算,有醜女、賤女甚至妓女等字眼,沒有天天講就不算欺凌。
女生的媽媽非常憤怒,尋求市議員的協助,把事情鬧大被台灣傳媒報道,才迫使學校、班主任和出貓男生向女生道歉。女生的媽媽感到非常自責,向台灣傳媒公開哭訴︰
為什麼我女兒得不到一個道歉?就憑他是家教會會長嗎?我是一個很失敗的母親嗎?
校方承認在處理事件上的確有疏忽,班主任不應在沒有向其他同學查詢下,就要求女生作公開道歉,已要求班主任修補同學關係。